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牧渔业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牧渔业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1)
一、分类目的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科学界定农业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全面准确反映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
本分类规定的农业及相关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以及产品为农林牧渔业所用、直接使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和依托农林牧渔业资源所衍生出来的二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等环节形成的全部经济活动。具体范围确定为农林牧渔业、食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加工与制造、非食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加工与制造、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制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品流通服务、农林牧渔业科研和技术服务、农林牧渔业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服务、农林牧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农林牧渔业休闲观光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其他支持服务等10个大类。
三、编制原则
(一)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为依据。本分类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为指导,科学反映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确定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根据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组合,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农业及相关产业特征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本分类立足于现有统计工作基础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筹考虑行业的全面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涵盖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中涉及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全部内容。
(四)以相关国际国内分类为参考。本分类在充分考虑我国农业及相关产业特点和实际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借鉴部分发达国家农业及相关产业和国内文化、旅游及林业等派生产业统计分类的原则与方法。
四、分类结构和编码
农林牧渔的划分标准,农林牧渔业的范围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五大类。其中农业分为谷物种植;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棉、麻、糖、烟草种植、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水果种植、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中药材种植、草种植及割草等。
因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如果因为工程、建筑项目、拆迁等原因导致农林牧渔业者无法正常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发生经济损失,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实际减少的损失来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农林牧渔业者,可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来计算误工费,例如农业可以按照当地农村商品粮食平均产量和当年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牧业也可以根据类似的指标和方法进行计算。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农林牧渔业者,如果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以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误工费。如果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以按照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需要注意的是,“相通相近行业”的判断标准包括产业分类标准、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等。这些标准的判断方法和适用范围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具体操作方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牧渔业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牧渔业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