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渔业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渔业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意思是说直接用于农业种植果树,花生庄嫁等,林也是种植各类树,如松树,杉树,禾树等,牧指养牛养羊养马养蜂蜜等,渔指可以养鱼。
若超出这几样类型,就是不允许的范围,是有关部门会过来禁止的,例如,你想开发成土地盖房,买卖土地,挖土用于其它范围吃强制不允许的若是这样,就变成了你已经把这改成了其它性质,这在现在是不允许的。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村庄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村庄公共设施建设、村委会及其他公共机构建设等。
2. 农村公益事业用地:包括农村公路、堤防、水库、灌溉渠道、林地、草地、公共绿地、公共厕所等。
3. 村民集体建设用地:指村民集体用于农业生产、养殖业、林业、渔业、种植业等用地。
4. 村民居住用地:指村民用于自己住宅建设、自留地等用地。
5. 集体经济组织自留地和其他集体用地:指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农业生产、养殖业、林业、渔业、种植业等用地。
(1)农村“超标”的宅基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和正常土地严格区分,同时每个地区的宅基地都限定有一定的面积,最大面积不能超过此面积,同时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如今农村很多农民都拥有两块宅基地,其中多余出来的宅基地就属于超标宅基地,目前对于这类宅基地有两种处理方法:1.回收多余的宅基地;2.多余的宅基地缴费使用。
(2)超过两年未使用并且荒废的宅基地
目前我们走到农村就会发现很多这样的宅基地,尽管农民都修建了平房,但这种没有人居住的宅基地依然存在。这些废弃的宅基地不仅污染环境、占用耕地,同时还会影响农村的面貌,从2014年以来,我国就开始着手拆除农村的这类宅基地,这类宅基地的拆除基本上对农民没有影响。
(3)非农户口的宅基地
最近10多年以来,农村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越来越多的农民都进入了城市定局,因此他们的户口也逐渐变成了城镇户口,已经不属于该村集体中的一员,如果他们的房屋废弃之后,这类宅基地也将收回村集体。
(4)已经被征用的宅基地
农村的土地征用现象越来越多,可能政府早就划定了征拆区,并且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尽管宅基地依然存在,但却不属于农民,随时都可以拆除。
(5)无子女、无继承人的宅基地
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是没有子女的,同时他们也没有继承人,他们去世之后,他们的宅基地将收回村集体所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渔业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渔业用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