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检验管理条例是一部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规定,旨在规范船舶检验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该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船舶检验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2.船舶检验适用范围和对象
3.船舶检验的类型和程序
4.船舶检验的组织和管理
5.船舶检验机构的授权和管理
6.船舶检验人员的资质和管理
7.船舶检验的监督和评估
8.船舶检验结果的处理和公告
9.船舶检验的费用管理
10.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规定
该条例旨在加强船舶检验的管理,提高船舶安全水平,并且规范了检验机构和人员的操作,对于保障船舶运营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条 为了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
(二)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条 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
第五条 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检验,应当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第八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并在开工制造、改造前申报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规定》。
二、申报对象:县内渔业捕捞的个人或法人。
三、申报材料:办理新证:
①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②身份证明(含照片);
③渔业船舶检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渔具和捕捞方法说明书。
四、年度检验: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度审查制度,捕捞许可证的持证人按时参加年审。
五、办理程序:申报人向办证中心农林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受理、审核、发证(年审)。
六、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苏政发〔1992〕170号、盐发〔2006〕19号。
七、收费标准:按文执行。
八、备注: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免收工本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