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业养殖补贴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畜牧业养殖补贴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是从2005年起,实施奶牛良种繁育补贴。2008年全州3.3万头荷斯坦能繁母牛及0.4万头西门塔尔能繁母牛享受良补政策,共补助107万元。
二是开展优质后备母牛补助项目。对项目县焉耆的1697头后备母牛实施国家良补政策,每头补助500元。
三是实施能繁母猪补助政策。2007年我州5.35万头能繁母猪获补贴267.5万元(补贴标准为50元/头)。2008年全州5.64万头能繁母猪可获国家补贴资金564万元(每头补贴100元)。
四是开展种公畜补助项目。
五是实施生猪、奶牛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根据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政策和经济情况,畜牧业的补贴金额会有所不同。补贴金额可能涉及到畜牧业的类型、规模、区域等因素。一些国家可能会提供直接的补贴或者间接的支持政策,如补贴养殖场的设备购买、畜禽养殖技术培训、饲料补贴等。补贴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以了解具体的数字。
有的,比如养猪补贴如下:
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今年每头补助50元。
2.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3.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4.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业养殖补贴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业养殖补贴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