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经营管理,畜牧业经营管理名词解释

畜牧业2025-01-12 15:20:05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业经营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业经营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方式有哪些,及其含义?

畜牧,兽医行政主体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是依据畜牧,兽医行政主体的主要权利与义务进行执法,保证畜牧兽医工作的正常秩序。

畜牧业经营管理,畜牧业经营管理名词解释

1、畜牧兽医行政的特点:

  (1)畜牧兽医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2)畜牧兽医行政是国家行政的组成部分和具体表现形式,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和强制性。

  (3)畜牧兽医行政以宪法、法律和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为依据,以严格守法和执法为原则。

(4)畜牧兽医行政的目的在于保证畜牧兽医工作的正常秩序。

(5)畜牧兽医行政也是我国畜牧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

2、畜牧兽医行政主体:

  我国畜牧兽医管理工作的行政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1)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我国国务院所属的农业部,是全国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动物生产、动植物内外检疫、动物防疫、动物药品及其他畜牧兽医管理工作。

  (2)地方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包括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地市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三个层次。

  3、畜牧兽医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国家事务和管理相对人进行管理,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畜牧兽医行政行为是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代表国家进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法律效果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一切行为。

  (1)抽象的畜牧兽医行政行为 :以不特定的或一般的事项为对象。

(2)具体的畜牧兽医行政行为:以特定的或个别的事项为对象 。

  (3)相关的畜牧兽医行为 :相关的畜牧兽医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但对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果有辅助作用。包括表明行为、技术行为和职业行为。

4、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的范围:

  – 种畜禽管理 – 草原管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 动物防疫管理 – 生猪屠宰检疫管理 – 兽药药政管理 – 兽医医政管理

畜牧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办理养殖场可申请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材料: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投资人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投资人申请设立独资企业,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投资人携带身份证到浚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

2、.设立申请书(到浚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

3、投资人身份证明。

4.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5、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投资人携带身份证到浚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

2、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并填写以下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材料:

1、需要名称字号的,到当地工商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携带本人身份证);

2、设立申请书,(到当地工商所领取);3、经营者身份证明;4、经营场所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业经营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业经营管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