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业会计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业会计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现行的农业会计科目是财政部根据《会计准则》制定的,在一般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的专用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内部所属单位实行单独核算的,可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单独核算单位可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增设“备用金”科目。
4.预收、预付帐款较多的,可增设“预收帐款”科目和“预付帐款”科目。
5.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6.有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货的,可增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7.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可增设“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8.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9.可将“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分为“农业生产成本”、“林业生产成本”、“畜牧业生产成本”、“渔业生产成本”、“副业生产成本”、“机械作业成本”等六个科目。
10.还有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使用时借:固定资产 / 库存商品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验收后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专项应付款 贷:管理费用 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业会计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业会计处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