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业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畜牧业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S8 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类核心期刊表1、畜牧兽医学报 2、中国兽医学报 3、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4、中国兽医科技(改名为:中国兽医科学) 5、中国兽医杂志 6、草业学报 7、中国草地(改名为:中国草地学报) 8、草地学报 9、动物营养学报 10、蚕业科学 11、黑龙江畜牧兽医 12、草业科学 13、中国家禽 14、动物医学进展 15、中国饲料16、畜牧与兽医 17、饲料工业 18、中国畜牧杂志 19、饲料研究 20、中国畜牧兽医S9 水产、渔业类核心期刊表
现行的农业会计科目是财政部根据《会计准则》制定的,在一般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的专用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内部所属单位实行单独核算的,可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单独核算单位可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增设“备用金”科目。
4.预收、预付帐款较多的,可增设“预收帐款”科目和“预付帐款”科目。
5.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6.有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货的,可增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7.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可增设“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8.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9.可将“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分为“农业生产成本”、“林业生产成本”、“畜牧业生产成本”、“渔业生产成本”、“副业生产成本”、“机械作业成本”等六个科目。
10.还有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国家对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实行备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做好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的备案管理工作。
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动物运输车辆的备案应当由车辆所有权人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
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动物运输单位或个人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材料;
3.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官方兽医管理,结合动物检疫申报点设置,明确官方兽医工作地点、管理范围、出证权限,实现官方兽医与检疫申报点关联管理。禁止“多车一证”,使用不同车辆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官方兽医应当分别出具检疫证明。二、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在“牧运通”信息系统
到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
个人首先向所属乡(镇)基层畜收兽医站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1.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申请表;2.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 执照;3.备案申请人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运输单位聘用的 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5.备案申请人或运输单位聘 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6.动物贩运防疫承诺书;7.车辆照片。
乡(镇)基层畜收兽医站会同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材料及备案车辆进行审核、登记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业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业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