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业项目推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畜牧业项目推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四荒”、水面、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等节余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盘活资产经营。整合低、小、散村级物业,合理利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村级留用地以及土地整理复垦节余土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异地兴建、联村共建“飞地”建设物业项目
3、围绕瓜菜、畜牧、花卉、果品、优质粮等支柱产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4、一些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村,可以利用本村土地、劳力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集体参股经营形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在环境保护允许的前提下兴办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强村
5、拓展三产服务。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服务性实体,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
6、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当地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推行“农业+电商、旅游、文化、养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搞活营销,延长和提升产业链和拓展农业新功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7、加强旅游开发,山区村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平原村发展观光农业,花卉产区发展花卉旅游业。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推出果蔬采摘、休闲体验、民俗度假等形式旅游项目,多方位拓宽农村收入渠道。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高原适合发展畜牧业。
传统的青藏高原主要是靠发展畜牧业发展经济。因为青藏高原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四大牧区之一。草场资源发达。畜牧业发达。主要牲畜是牦牛。但随着交通的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和商业也成为青藏高原地区最主要的经济发展之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业项目推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业项目推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