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业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畜牧业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
2.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
3.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
4第四条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为了促进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我县早在1999年和2001年就出台了相关的畜牧业用地优惠政策,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非永久性畜牧养殖场,其占地一律视为农业用地,不得收取农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畜牧法》此项规定使养殖用地问题有法可依,将有力地促进我县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业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业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