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开办畜牧业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开办畜牧业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
1.流程一: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
2.流程二: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需要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为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3.流程三: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4.流程四: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
设立生猪屠宰场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说明文件。
2、审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3、批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就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是否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书面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符合标准的批准不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的,不得予以批准。
4、审核通过,申请人同意的书面决定后,方可开工建设屠宰厂。
5、竣工验收,生猪定点屠宰厂建成竣工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6、登记,申请人应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7、商务部在政府网站定期公布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名单。
1、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开办畜牧业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开办畜牧业流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