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畜牧业养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村畜牧业养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农村饲养家禽家畜也是有规定的,大的政策不说,我就说一下这里《乡规民约》里关于饲养家禽家畜的几个重点规定吧。
一是不准饲养带传染病的家禽家畜。
二是饲养的家禽家畜无能散养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三是发现瘟疫要及时报告村委会。
农村农户散养的畜禽数量没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的不需要办理建场审批手续,如养殖数量达到养殖在户标准的,则要兴建粪污处理设施,如沼气池,沉淀池,并准备与养殖量相匹配的消纳粪污的土地做到种养结合。同时还要按照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要求,搞好预防接种。
法律上农村对家禽小规模的养殖场地没有具体的规定. 1、在农村建家禽养殖场,小规模的,可以不用申请和办手续. 2、合法经营,以个人的名义,不要以厂家(也就是注册公司或厂家)的名义,可不办理任何手续.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根据2021年的畜牧养殖规定,针对畜牧养殖业的管理和监督将更加严格,包括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兽医卫生与动物福利等方面。同时,对药物使用和饲料安全也将更加重视,确保畜牧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此外,规定还将加强对禽畜养殖场的规划和审批,加大对养殖业环保的执法力度,推动畜牧养殖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同时,对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将加强处罚力度,以保障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畜牧业养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畜牧业养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