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业保险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畜牧业保险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险牲畜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在申请赔偿时,必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诊断书及有关证明。
2、保险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时,按照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赔付。
3、保险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亡时,尸体一般由被保险人按照兽医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其残值按照以下规定从赔款中扣除:
(1)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胎产、阉割所致的伤亡,残值按保额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扣除(肉畜按百分之五十计扣)。
(20因疾病所致的死亡,可食用的残值,按保额的百分之十五计扣(肉畜按百分之三十计扣)。
(3)因患传染病由政府命令捕杀掩埋,有关部门给予补助金的,按承保成数从赔款中扣除。
4、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亡时,如果保险牲畜头数低于符合投保条件的实际存栏数,而伤亡的牲畜又难以区别是否参加了保险,保险人则按照保险头数与实际存栏头数比例赔付。
5、保险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亡,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向第三者追偿。如果经过一个月未能追得赔款。保险人可按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付,但被保险人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6、在保险双方达成赔偿金额协定后,保险人应在十五天内偿付。如被保险人在六个月内不领取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人不予赔付。
设置起赔点。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到70%时,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可以去以下可以办理畜牧业保险的公司窗口进行购买。 畜牧业保险属于农业保险范围,目前可以有农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有人保股份、中华联合财险、安信农业 (总部上海)、安华农业(总部吉林)、阳光农业(总部黑龙江)、华农(总部北京)、国元农业(总部安徽)、法国安盟(重庆),但是目前畜牧业的商业险业务经营的不是很广泛,小规模的业务还无法承保。建议咨询上述公司在当地的机构。
可以去以下可以办理畜牧业保险的公司窗口进行购买。畜牧业保险属于农业保险范围,目前可以有农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有人保股份、中华联合财险、安信农业(总部上海)、安华农业(总部吉林)、阳光农业(总部黑龙江)、华农(总部北京)、国元农业(总部安徽)、法国安盟(重庆),但是目前畜牧业的商业险业务经营的不是很广泛,小规模的业务还无法承保。建议咨询上述公司在当地的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现在有能繁母猪保险,每头能下崽的母猪每年个人缴纳12元,财政补贴48元,共60元,出险后每头母猪可赔付1000元。
其他公司不能做。
如果保险生猪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投保人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北京市规定,保险公司依据生猪生长的三个不同体重区间按照保额进行比例赔偿:体重22~40千克(含40千克)的,赔偿40%(280元);体重40~60千克(含60千克)的,赔偿60%(420元);体重60千克以上的,赔偿70%(490元)。
山东省规定,保险公司按生猪尸体重量每千克一元计赔,但最高以不超过30元为限。因患传染性疾病,经县级政府命令扑杀掩埋的补助费得从赔款中扣除,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生猪尸体归被保险人自行处理。江苏省养猪保险规定,保险育肥猪赔偿金额按尸重和每千克保额确定。
死亡生猪的残体按保险公司和畜牧兽医部门规定处理,并从赔款中按承保比例扣除。若保险育肥猪体重超过100千克,按100千克计赔。计算公式为:赔款=尸重X保额100-残值x承保成数。若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时,则按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计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业保险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业保险报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